车厢内吃东西最高可罚款100元
此次《草案》还删除了两类不容易界定的禁止携带物品,以后,这两类物品将被允许携带。
这两类包括,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重量、体积、长度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物品。
在车厢内吃东西,是否要法定禁止,曾引发广泛关注。此次《草案》再次明确了车厢内进食等10种不文明行为均在禁止之列。
此外,宠物、充气气球、运货平板车,精神病患者、醉酒者、学龄前儿童单独进站等,也会被拒绝。除了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外,携带其他宠物禁止进站,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已乘车的,将责令其下车,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逃票可能面临5倍罚款
近年来,地铁内逃票行为在很多城市都时有发生,此次《草案》为遏制逃票行为,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使用伪造证件的,可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最高票价5倍票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3次以上的,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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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地铁轻轨
这些行为明令禁止
⬅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
⬅躺卧、乞讨、卖艺、收捡废弃物
⬅踩踏座席、追逐打闹
⬅擅自摆摊设点、兜售或者派发物品、散发广告宣传品
⬅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车厢内进食
⬅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玩轮滑、骑独轮车、骑折叠自行车
⬅擅自拍电影、电视或广告片等
如果乘客有这些不文明行为,可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