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破了 李法明画
去年9月,云南昆明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6名小学生窒息死亡、35名小学生受伤。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被告人李岚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5年6月5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致6名学生死亡的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踩踏事故案作出一审宣判,校长李岚判处有期徒刑2年,副校长杨霖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体育教师李鹏程判处有期徒刑1年。
近年来,各地校园安全事件频发,每一次发生都会引来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质疑:原本安静、和谐的校园何以事故频发?
两块海绵垫子引发的踩踏事故
去年9月26日14时许,昆明明通小学起床铃拉响,午休的学生起床后,纷纷下楼前往教室上课。然而,就在此时,一楼狭窄的过道上,两块上体育课用的海绵垫子平倒下来,一些孩子被压在了垫子下,后面不知情的学生继续向前,大量的学生很快拥挤到了一楼楼道口,越来越多的孩子摔倒在海绵垫子上,压住了海绵垫子下的孩子,整个楼道充满了哭声喊叫声,幼小的孩子们惊慌失措,从3楼到2楼的楼梯上拥挤得更加厉害。事后,有学生回忆说,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海绵垫子一直都放在那里。
明通小学三年级学生吴娜(化名)回忆称,在该校午休室门口有两个长3米多的旧海绵垫,一些一二年级的小朋友出于好奇,上前击打,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手打垫子,导致海绵垫翻倒在地上,玩闹过程中后续下楼的学生被在宿舍楼道出口处玩闹的学生堵住,压倒了一些小朋友,其他小朋友赶紧往楼下跑,一些小朋友被挤倒,由于楼梯口较窄,无法第一时间散开。
“大家都不知道怎么了,就开始往楼梯道跑,”吴娜说,不宽的楼梯道瞬间挤满了人,前面陆续有学生倒下,后面不清楚情况的学生又跑下楼,人群拥堵至5、6楼都无法动弹,前面的被压倒的学生堵住了楼道已无法出去。
六名生命蓓蕾瞬间凋零,留给人们无尽的伤痛。
人们很难相信这样的悲剧竟发生在这所教学质量和管理都备受赞誉的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有关人士指出,由两块“海绵垫子”引发的踩踏事故,再次显示校园安全教育仍然是教育的一块短板。
缺位的公共安全教育
近年来,各地校园安全事件频发,仅仅去年就有徐州丰县一所中学的26名学生,在学校食堂吃饭轻度食物中毒事件;潜江市小学劫持人质事件;湖北十堰校园的砍人事件;昆明市小学踩踏事故等。每一次发生都会引来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质疑。原本安静、和谐的校园何以事故频发?
明通小学六年级学生孙巍告诉记者,“学校平时很少有安全教育课,体育、思想品德课都被语文、数学课代替了,在班主任心中考取重点中学才是最重要的。”
“很多学校仅仅把硬件安全作为安全教育的‘第一要旨’,安全教育仅仅被理解为安全管理,当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以后,一些学校总是找管理上的漏洞,比如对教师管理学生的责任分工不明确,值日值勤制度没落实等,其实在事故发生的背后是安全教育的长期缺席。”昆明市某重点高中班主任卢老师对记者表示,“学校的安全教育仅仅是向上级部门交一份报告或总结而已。”
这一问题似乎已经成为当前中小学校办学活动中的一个相当突出和严重的问题。
一位多年从事学生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士认为,从发生各种学生事故伤害案例分析,大多都存在着共性问题—漠视威胁学生安全的隐患,缺乏对学生安全问题严重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甚至麻木不仁。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较差;经费不足,设施陈旧,制度不完善,责任不够明确,学校内部认识不统一,有侥幸麻痹思想等等。
“多数中小学生目前接受的都是机械的应试教育,受到的安全教育明显不足,突发事故最开始的一瞬间,多数学生都茫然、惊恐、哭喊、绝望,加上事发瞬间的信息不畅、自救和他救知识缺乏,在本能驱使下,学生一般会迅速按照惯性‘逃生’,这种情况发生在下楼梯时,就像倒下的多米诺骨牌,极有可能大大加重踩踏事故的伤亡。”昆明市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