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萨沙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
执行现场 公司人去楼空 夏萨沙无可执行财产
执行法官说,夏萨沙在北京没有房产、车产和存款,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这家公司也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其现在是公司股东,持有90万股权红利,法官只能到公司要求该公司冻结其股权红利。
昨天下午,朝阳法院执行庭法官前往夏萨沙公司所在地欲采取强制措施。但该公司大门紧锁,玻璃门贴上了白色遮挡纸,夏萨沙也不知去向。
“他们还欠着房屋租金呢。”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法务及工作人员介绍,夏萨沙的公司欠租金已被强制终止了合同,办公人员也全搬走,谁也不知道这家公司搬去了哪里。
法官表示,不确定夏萨沙在香港是否有可执行财产,但目前没有可执行财产的线索,只能继续找其公司。鉴于此,如夏萨沙仍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会将其依法列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相关信息将记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在金融信贷方面将直接受影响。同时,根据规定,被执行人还可能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