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车同玩虎,稍有不慎,悔之晚矣》
致公信
诸公皆知玩虎丧命,又且有玩车同玩虎之说。公可与苟同?
此事缘由盖因公驶车之际不照规定、不听劝阻而招致亲人投诉。此之尔尔本不该外人过问焉,若公斥女之过,实难苟同。
一人一车孰知命几何?
浮夸于车技欲忘乎生死,家人又怎能苟同?
车者出尘便有教训:一心一意,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谨慎于每时每刻。而并非自大认识,老手尚且不敢游刃有余自持,更况车上一家老小,稍有不慎,阴阳天隔,那时已悔之晚矣。
古人云: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此事之论权由公女之举所衍而生,于社会共识,姑娘此举当受褒奖无疑,若以孝道论之,似无定论,实难不令人意想“大义灭亲”之意。
然花有雌雄,山有阴阳,事自是有两面性焉,孰对孰错论其定性本视为天经地义,无奈事之错综复杂世间常有,立场不同结论亦不同,此处且不再作谁是谁非之论尔。
当今之世,车之所用有如家常便饭,车水马龙无所不见其尔,试想若有风华正茂于蔽处嬉戏惨至飞来横祸,肇事者亦不可退刑罚之责,试问,又有几家愁苦几家痛。法度为立国根本,《孟子·离娄上》有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若视法令如草绳后果当如何恐且本人知。
呜呼悲哉,谁人知踉跄,谁人知世道几何?
人心所向法度者民之可依,执法者有法必行,是乎道德凌驾法度抑或反之,人世间自有公论。
吾言致之,毕。
明华
2015年6月7日
作者:葛尧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