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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父亲,请为女儿竖起大拇指》
陈先生:
您好!
您是不是这会儿还在为女儿举报您高速驾车接电话的事情恼怒呢?是不是在接受警方批评教育与处罚的时候心有不服呢?是不是认为警方把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感觉丢人呢?我作为一个局外人,说说自己的想法,您看是不是有道理。
作为司机,您肯定知道,因为打电话分散注意力导致对突发情况反应速度大幅下降,从而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您这么做已经违犯了交通法规。可您却屡屡违犯,家人多次劝说也无动于衷。为什么?这说明您安全驾驶的意识非常薄弱。换句话说,您这是对一家人生命的不负责任。车祸猛于虎。您要清楚,您肩负着车上所有人的生命安全,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高速行车速度快,突发情况多,也许一个电话稍有分神,转瞬之间灾难就会降临,人仰车翻乃至车毁人亡都不足为奇。到那时,后悔都来不及。
我认为,您的女儿做得绝对正确。试想,在屡劝不听的情况下,她除了以举报的方式,让交警及时阻止您的违规行为,还有别的办法让您安全驾驶吗?您女儿的选择,是对一家人的负责,是对您的真爱,是对您的大爱。试想,亲人失去了生命,亲情还有载体吗?那真的只能是“空悲切”了。
再说警方公布这件事引发讨论,我认为这是非常有意义的。讨论中不乏有人质疑您女儿的做法,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说明还有为数不少的一部分人认为,小陈是小题大做,不就是开车接个电话吗?此乃大谬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小陈容忍您驾车打电话,那就是纵容您对生命的漠视,就是眼看着一家人的安全隐患而置之不理。
这件事情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引发人们的热烈讨论,其重大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事件本身。这件事为我们唤醒了沉睡的安全驾驶意识,为我们发出了振聋发聩的警示。
我想,在看我的信之前,您已经对女儿的做法竖起了大拇指。就此打住。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幸福!
此致
敬礼!
明华
2015年6月7日
作者:八月天,本名尚伟民,河南省文学院签约作家,中国作协会员,出版有中篇小说集《现实书》、长篇小说《城市的月光》(获2012年河南省“文鼎中原”长篇小说精品工程优秀作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