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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岂容"网络流氓"胡作非为

2015-05-29 08:37:48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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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子军

  记者5月27日从福建公安机关获悉,20日因扰乱单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江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于今天被福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5月28日人民网)

  梳理吴淦的“发迹史”不难发现,因围观2009年5月发生的“邓玉娇案”,“超级低俗屠夫”一举成名,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夏俊峰杀人案”、云南“小学女生卖淫案”、浙江乐清“钱云会死亡案”等热点事件,几乎都活跃着“超级低俗屠夫”的身影,成了一位热衷于行为艺术的“维权达人”。

  网络知名人士就社会热点事件发声,不但无可厚非而且责无旁贷,但必须恪守客观、理性、公道的立场;弱势群体遇维权困境,网络名人热情援助正气可嘉、道义可赞,但必须以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秩序为前提。可“超级低俗屠夫”动辄侮辱人格、恶毒攻击,做法却越来越离谱,严重突破了法治的尺度。

  将河南濮阳3名官员的头像PS到猪身上,号称全球通缉“三头肥猪”;利用昌平一民警名字的谐音,将戴有警察帽子的狗拍成照片,称要在网上“全民戏犬”;将福州一女性负责人的头像移花接木,安在裸体塑料模特身上,搂着合影传到网上,并发帖称“每天全球直播屠夫睡”该女官员;在江西省高院门前摆放易拉宝,喷涂该院负责人及侮辱性文字,像泼妇一样大声辱骂……如此等等,哪里是什么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维权,分明是彻头彻尾的流氓行径。

  “超级低俗屠夫”网名个性或无可指责,但做人行事不能“超级低俗”;出于抢眼球、玩噱头的“行为艺术”另类一些无妨,但不能目无法纪胡作非为;媒体扒出吴淦曾因伪造证件、无证驾驶和扰乱公共秩序先后3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不光彩过去,我们当然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但其所作所为清楚地表明并没有悔过自新,而在背离道德、法律的邪路上我行我素、一意孤行。

  一段时期以来,极个别网络大V、网络名人,不珍视网民信任、网络话语权和良好的网络秩序,或造谣、传谣混淆视听,或散布不负责言论以达到不可告人目的,或打着替他人维权旗号谋取一己私利,甚至于赤膊上阵大肆实施网络敲诈,种种恶劣行径不但污染了网络空气,而且也引发广大网民的反感和不满,更为法治社会所不容。“超级低俗屠夫”们自然要为他们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同时也警示广大网民慎言慎行、加强网络自律,并且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的网络不法行为,共同捍卫干净、清朗的网络空间。

编辑: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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