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区县幼升小政策
非京籍有房族与无房族孩子入学所需证明对比图
中新网5月29日电(生活频道史聪聪)北京市教委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义务教育阶段“非京籍”学生占近一半。日前,非京籍学龄儿童入学审查逐步开展,今年在京入学需提供“五证”的政策基本不变,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北京各区的细则让“五证”延伸出了多达28个证件。中新网生活频道梳理发现,今年北京市各区实施细则中细化了对非京籍孩子父母缴纳社保的规定,部分父母无法缴纳社保的孩子或将变为新“留守儿童”。而北京区县幼升小入学实施细则各自为政的现状,也为非京籍儿童入学增添了障碍。
非京籍孩子在京上学父母需缴社保
部分孩子回乡入学或成新的“留守儿童”
2015年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出台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中,均明确了非京籍孩子父母需要缴纳社保入学条件。其中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和石景山区要求父母在本区内缴纳社保,并对社保的缴纳时间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在得知孩子在北京上小学需要父母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保之后,在京务工的河北人田先生对自己女儿明年的上学问题,很是犯愁。田先生告诉中新网生活频道:“我家孩子今年6岁了,明年就该上小学了,但是我与媳妇在北京都没有社保,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单位上社保,明年就只能把孩子送回老家去上学。”
据田先生的爱人介绍,在海淀区幼升小细则出台之后,孩子上学的幼儿园老师召集了大班小朋友的家长开会,介绍了相关的政策与要求,建议家长抓紧时间准备孩子入学的相关手续。“当时一听说要办五证,还要缴纳社保,许多家长都说不行的话就让孩子回老家上学。”田先生的爱人表示,“幼儿园里大部分孩子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父母工作又不是很稳定,去哪上社保呢?”
和田先生的情况类似,在北京自谋职业开了一家小超市的河南王女士,女儿今年7岁该上一年级了。“下半年就得把孩子送回老家了,我和孩子爸爸都没有社保,孩子在北京上了三年幼儿园,尽管舍不得但是不能耽误孩子上学。”提到女儿的上学问题,王女士总是很无奈:“老家只有孩子奶奶一个人,我婆婆身体又不好,孩子让她照顾我也不是很放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虽然我国有法律明文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京上学依旧要受如此多“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