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余远辉落马前,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已经落马。2013年7月6日,李达球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并于2014年10月被判刑15年。今年5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唐成良也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反腐高压中,任何腐败分子企图蒙混过关,有如古时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余远辉也不能例外。
第四,在余远辉之前,十八大以来,已有6个省会城市的7名党委“一把手”在任上落马,他们分别为:青海西宁的毛小兵,广东广州的万庆良,山西太原的陈川平,山东济南的王敏,江苏南京的杨卫泽,以及云南昆明的张田欣和高劲松。那么,余远辉落马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余远辉落马再次说明:反腐没有完成时,反腐永远在路上。尽管反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敢腐”的目的基本达到,但要实现“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还任重道远,需要制度和纪律紧紧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