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
5月15日,中新网以《河北石家庄一储户300万存款“失踪” 银行称无责任》为题,报道了余兵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华支行存储的300万元离奇“失踪”一事。稿件刊发后,几十名工商银行储户找到中新网记者,称他们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南支行(以下简称建南支行)的存款也和余兵的遭遇一样,莫名“失踪”,初步统计,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人民币。(5月19日中新社)
储户的千万存款莫名消失,这是“存款失踪”的第N集了,还有没有续集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就是对储户权利的一种侵害。
但遗憾的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这样想,在网上,还是有一些人质疑储户,因为“消失的存款”并不是普通的存款,而是高息揽储下的存款。这样的存款方式,本来就是高风险的。于是有人认为,这是储户经不起诱惑,所以“存款消失”是自作自受。
这样的说法,不仅是无情的,也是经不起考量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倘若储户的存款得不到保证,那么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更何况在此事上,既然高息揽储是违法行为,那为何银行还在违规操作?而且还是银行的在职员工在银行内部弄的?
如果储户与正式银行的正式员工达成的某种协议都是一个陷阱,那对储户而言,无疑是“危机四伏”的,因为在现代社会,储户的经济生活的确是离不开银行的。
而在此事上,同样是疑点重重的。一个值得拷问的事实是,为何银行工作人员要没有底线地揽储?甚至动用各种厉害关系来推荐?如推荐客户等具有诱导性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