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董艳竹)为改善郑州空气质量,郑州市不遗余力。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今年,市区禁燃区面积将达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2017年市区禁燃区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
《办法》明确,在划定的建设禁燃区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市、县 (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高污染燃料则包括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粉煤、煤泥、煤焦油、燃料油 (重油和渣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