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执法部门不会使用电话等方式对涉嫌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中原网讯(记者 王译博 通讯员 闫亚平)昨日,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察局通报了一起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信诈骗案,涉嫌金额达120万元。警方再次提醒市民千万要提高警惕,远离电信诈骗陷阱。
上海出差时收到“刑事拘捕令”
4月17日下午,做化妆品生意的市民王丽女士在上海出差时接到了一个号码为0371-95588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河南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王丽,她的工商银行信用卡已到最后还款期限,还款金额为135680元。
王丽接到电话后一头雾水,自己从未在工商银行办理过任何信用卡,怎么会欠费?正在疑惑时,王丽又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警官何少华,警员编号为757234,对方称王丽涉嫌贩毒洗钱,要对她采取刑事拘捕。并要求王丽拨打114查询核实该号码是否是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电话。于是,王丽拨打114查询,确认了该号码确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电话
之后,何“警官”给她发来一份涉嫌贩毒洗钱的“刑事拘捕命令”传真。随后,王丽登录了何“警官”说的网站,发现上面显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页上显示出“全国通缉令公告”,并看到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和头像,据王丽回忆说,当看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准确、完整地显示在“全国通缉令”上时,她信以为真。
“检察官”要求进行资金审查
在电话里,王丽听见何“警官”通过电台向一名韩姓“检察官”报告:“王丽涉及陈华贩毒洗钱案件,现在如何处理王丽?”约一两分钟后,何“警官”告诉王丽因案件性质恶劣,“检察官”要求冻结其名下的所有账户。
因来上海进货需要大量资金,王丽反对冻结账户。
晚上7时,一个自称是韩“检察官”的人给王丽打来电话,声称要对其账户做一个电子资金审查。在问清所谓的电子资金审查就是将自己名下所有资金汇集到一张网银卡上,由“检察院”通过网络远程对资金进行审核清算,就可恢复正常使用时,王丽在晚上10时多通过网银把两张银行卡上的63万元转到了一张建设银行卡上。
随后,王丽登录韩“检察官”提供的网址,和对方接通了远程协助系统。王丽按照电脑上弹出的页面填写了卡号、密码、网银密码、账户名等信息,之后,屏幕上出现了黑屏。过了约半个小时,韩检察官称其账户上的资金来源合法。
由于电脑出现黑屏,并且王丽绑定的手机上不断出现取款短信通知,韩“检察官”称那是在进行远程连线的测试,短信消息不准确。
撤销通缉令须交120万元保证金
听到资金来源合法的结论后,王丽长出一口气。但网上的通缉令仍在,她还是感觉有点堵心。王丽咨询韩“检察官”怎样撤销,“资金来源合法只能证明你70%不涉嫌犯罪,如果要撤销刑事拘捕令,按照法律规定这类性质的案件要交纳120万元的保证金。”韩“检察官”说。
想到保证金只是担保金,并且法律上好像确实也有这样的规定后,王丽就通过网银把自己身上带的其他银行卡上的57万元也按要求转到了那张建设银行卡上。
等收到韩“检察官”传真过来的一张盖有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印章的“取保候审证明”时,已是4月18日凌晨3时。
4月26日,事情憋在心里好几天但又感觉有点不对劲的王丽终于向家人开了口。骗子精心“设局”,层层深入,一环紧扣一环,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