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期间,一段近5分钟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疯传网络,视频中的女导游用“骗吃骗喝骗旅行”、“会遭报应”等激烈言辞辱骂威胁游客,数分钟里竟没有游客打断或者表达不满。事后调查得知,该旅行团是俗称的“低价团”,每位游客行前仅缴纳了1元的团费。(5月6日中国新闻网)
跟团旅游能否愉快,与导游的服务质量关系很大;导游的服务质量如何,与导游的薪酬保障机制关系很大,甚至是决定性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分价钱一分货。所谓的低价团,是市场竞争下的怪胎。旅游本来是愉快的精神追求,导游应该是带给游客快乐的人。但“低价团”的出现,让这一切都变了味。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行安排游客进店购物,不得强行加点,但是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可以签订附加协议。只要旅行社和游客达成进购物点或加点的协商,就不算违规。有了这一纸附加协议,旅行社运营“低价团”又添了底气。游客选择“低价团”,并愿意签订购物或加点协议,那就要按照协议办。依常理,签订协议是自愿的,是否购物和加点的最终决定权还在游客,旅行社并未欺骗。
编辑: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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