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张乔普 李娜)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检查井管理工作。对出现具有危及人身、交通安全情形的,现场应在1小时内设置安全标志,对井盖缺失2小时内进行更换、安装。
检查井逐一标明权属单位
通知要求,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房产(物业)、电力、电信、广电等各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各自检查井设施的巡查、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各自检查井管理责任,落实检查井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各产权单位要对检查井盖标志不明的混凝土检查井和复合检查井进行喷字归类,标明权属单位、用途、联系电话,或更换为有明显标志的检查井;同时在所有检查井内井壁上方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标识牌,以便检查井缺失、破损后能迅速确认产权单位,提高问题处理效率。
雨污水井加装尼龙防护网
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直径在50厘米以上的雨污水检查井加装尼龙防护网,以防行人坠入。
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上报检查井问题。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检查井管理区域的全覆盖。对市民举报检查井问题,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有问题12319热线统一受理
市区内的各种检查井病害情况一律上报至12319热线,12319通知可能的产权单位迅速到场。接通知后,各单位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界定权属,开展抢修工作。
不及时解决每小时扣款1万
对出现具有危及人身、交通安全情形的,现场应在1小时内设置安全标志,对井盖缺失2小时内进行更换、安装;对井盖框损坏24小时内进行修复;井室坍塌一般应在48小时内进行修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须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检查井出现问题,前2个小时为解决处理时间,自第三个小时起每小时对产权责任单位扣款1万元,辖区政府5000元,直到解决为止。造成安全事故的,除对产权单位扣款100万元外,处罚辖区政府50万元,并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适用财政扣款的,依据有关规定顶格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在工程建设中出现2次以上检查井伤人事件的施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