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上无农行公章
昨日下午,十余名从李某处购买产品的客户聚集在农行次渠分理处办公室讨说法。记者从他们出示的产品合同和担保函件及扣款单上均未发现盖有农行的公章。
但客户张先生提供的一张客户风险评估回执单复印件上,印有农行次渠分理处的公章。该回执单显示,业务种类为理财协议签约信息变更,风险类型为进取型,评估人正是李某。张先生称,此风险评估是在购买320万元理财产品后开具的。
另据崔先生提供的一份《账户监管协议》扫描件显示,甲方为“北京中投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乙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东区支行营业部”。协议中,甲方授权乙方对账户进行日常监管,乙方负责划款指令的接收。签订日期为2014年5月8日,并盖有双方公章。
崔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他于2014年4月购买了160万元的“北京中投嘉融投资”产品。
理财产品备案信息查不到
记者发现,李某售出的理财产品合同中,五个产品由中诚联合(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推出,其余两个产品由中投汇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上述理财产品的年收益比率从9%到12.5%不等,产品售卖时间集中在2013年下半年,有效期限均为一年。
经查询,这两家公司登记状态均为在营。中投汇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业务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等业务。
此外,中国理财网上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上,均查询不到这两家公司推出的上述七种理财产品备案信息。
涉事经理
写证明称产品由农行担保
昨日,记者多次致电农行次渠分理处客户经理李某,对方均未接听电话。
今年4月9日,农业银行通州支行通知17名客户与李某在次渠分理处会见谈话。据客户提供的视频显示,当日下午农业银行通州支行的工作人员与李某均在场。
客户称,通州支行的工作人员不在场时,李某写下一则“证明”并签字。
李某在“证明”中称,在农行通州支行次渠分理处任客户经理期间,向张某等17位客户推荐的理财产品是银行普遍代卖的理财产品及表见代理(指代理人之代理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产品。推荐时向客户说安全性高,是农行正规产品,有农行担保,销售地点为农行次渠理财办公室内。
多名客户表示,李某是农行的老职员,去年下半年事发后被调离次渠分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