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社保卡实现全省通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提高18元,从2014年7月1日计发;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再提高10%。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补助标准由每年3200元提高到3800元,分散供养补助标准由每年2220元提高到2800元。
实行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每人每月补助80元;对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城乡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养老设施建设,新增养老床位6.4万张。新增发行使用社会保障卡3000万张,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
医疗:城乡医保补助人均增加6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
调整完善新农合35种重大疾病保障政策,扩大受益面。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全省行政区域内因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进行救助。
再支持扩建改造10所左右县级医院,10所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0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0所乡镇卫生院和2000所村卫生室。
为0~6岁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指定的一类疫苗,接种率城市以区为单位达95%以上,农村以乡镇为单位达90%以上,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对15000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
文化: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全年组织“舞台艺术送农民”演出不少于3000场次。
继续实行省、市、县各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继续对每个行政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等进行补助。
生活:再解决100万户农村“低电压”
解决规划内834.95万农村居民和在校师生的安全饮水问题。开展农村居民用电“低电压”专项治理,再解决100万户农村居民“低电压”问题。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乡村通畅”工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万公里以上,改造危桥8万延米。新增沼气用户5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0处。
公共安全:安排食品抽验7.9万批
组织安排食品抽验7.9万批、药品抽验6000批、化妆品抽验3000批、医疗器械抽验2000批,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力争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万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达到5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