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的青中年大部分时光在哲盟度过。简历显示,赵生于1951年8月,1969年4月至1971年12月,他在哲盟科左中旗代力吉公社当插队知青,后在通辽当过半年的教育印刷厂工人。
1972年6月,21岁的赵黎平进入公安系统,成为哲盟公安处侦查员。1978年5月至当年12月,他到公安部人民警察干校痕迹检验专业进修学习。
第一次获得提拔是在1983年11月。赵黎平升任哲盟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公安处秘书科长,那年他32岁。一年之后,1984年12月,他被提拔为哲盟公安处副处长,在此位置工作6年。
1990年8月,赵黎平调任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第二年,他转正为处长。第三年,他升任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工作好才能调上来。”公安厅一名退休干部回忆,赵当办公室主任时是其上级。“印象不错,挺能干,对业务熟,可能跟他是基层来的有关。”赵的一位前上司的遗孀亦称,提拔赵到公安厅是因其业务能力强。
由地方调到自治区首府后,赵黎平的仕途扶摇直上。1994年2月,他升任副厅长。2005年3月,他升任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2007年2月,他肩负三职,担任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
同时,赵黎平于2007年12月担任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2010年5月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12年2月19日,赵黎平被补选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