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据调查,事故发生当天,杨某晰与吴某某驾车前往机场,计划共同乘坐航班前往重庆,本应将车辆驶入机场社会停车场内停放,杨某晰错将车辆驶上离港平台高架桥,又因操作不当,以97.8km/h的速度(此路段限速50km/h)剐碰路右侧水泥护栏,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在该路段道路右侧水泥护栏边的人群,撞击到第一人的时候速度为74km/h,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罗宏伟介绍,经过调查及检验鉴定,事发后司机及乘客体内未检测出酒精、毒品、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未发现有利用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作案动机,也未发现事发前乘客有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的行为。
罗宏伟表示,经认定,杨某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上(达95%),且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行人进入、停留在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进入的领航高架桥上,其行为违反了《道交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但其行为与此次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无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杨某晰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通报称,事故发生后,司机爬上高架桥护栏坠桥导致重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击导致坠桥,也排除其在事故发生后因救人导致坠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