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专兴 (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5年3月3日 星期二 晴
协商于民 协商为民
今天下午3点,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我们民盟界别的委员乘坐大巴,提前50分钟就到达了会场。
会上,听取了俞正声主席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和齐续春副主席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后,我感觉去年以来全国政协常委会的工作的确可以用“有大事,有重点,有亮点”来概括。
在谈到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时,俞正声主席说要坚持有事好商量,切实将协商理念寓于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开展工作各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朴素内涵就是“有事好商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
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等发表意见、坦诚交流,有助于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新常态下,相信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