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则身穿宽松的白色T恤,搭配黑色休闲裤,一双布鞋显得轻松自在。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在庭审过程中,高晓松态度较好,完全认罪,他还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