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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
3月1日,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了。近期郑州市场上急于出手的二手房明显增多,其中不乏一些大户型。中介称,急售的总价低,可想快点出手也不容易。有顾客一次登记3套房,都标注为急售,并特意嘱咐不能发到网上。(2月26日《东方今报》)
这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即将实施,那边就有人低价抛售房产,并且还并特意嘱咐不能发到网上,难免会让人产生一些遐想——这些房主到底是什么身份?他们的大量房产从何而来?
而实际上,随着近年来“房叔”、“房爷”、“房姐”、“房妹”的频频出现,也让公众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寄予了一定的反腐功能,有人甚至认为只要登记了,某些人那些来源不明的房产就会被暴露在阳光之下,无所遁形。而实际上,这种想法未免过于简单化了。首先,登记需要一定的过程,并不是今天说登记,明天就能搞得一清二楚;其次,登记之后,房产信息也不是谁想查就能查,而是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能依法查询。准确来说,这只是登记,而不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