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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迎接不动产登记时代

2015-02-28 15:10:22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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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此前已公布的暂行条例来看,打量个中的细节,似乎也不容过于乐观。不动产登记,从根本上来说,它只是一个中性的制度设计,正如其开篇写道,其目的在于“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从条例中所透露出的重要信息来看,所谓的规范登记,首先它是基于权利人的“申请登记“,其次,信息披露只限于“利害关系人”。

  从内容安排上看,这确实是一次基于“既要保护个人隐私,又要保护公众知情“初衷的努力,但是其中的障碍是清晰可见的。如果物权所有者不“主动申请登记”,不动产信息依然处于个体的黑洞中,而且这里的“利害关系人”也是个模糊的概念。就公民个体物权而言,利害关系人可以有清晰的界定,那么对于民众满心期待对官员房产的知情,又如何设定“利害关系人”呢?官员作为公众人物,部分隐私权是应该让渡出来的,且官员的房产很可能关联公共利益,在此之下,似乎谁都可以成为那个“利害关系人”。当然,这可以通过对相关部门的利害认证去规避,但在涉及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的部门中,没有明确标注纪检司法部门的特有权限。于此而言,在公民私权和公众知情权之间,不动产登记的存在并未在两者之间达到可期的平衡。

  正如有论者所言,“动辄把不动产登记与反腐、土地财政相连,把反腐、保护合法财产、改变地方财政来源的重任强压在不动产登记头上,实在是不切实际的期盼”。当然,这其中所透露出对现实政治生态改良的情绪焦虑,并非是不切实际的。作为基于物权保护的制度安排,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弥足珍贵的进步,不过,映对于更真实的现实需求,任何的单兵突进终归过于寂寥,回应民意所期,在不动产登记之外,还需诸如官员财产申报、官员财产公开等系列制度安排。(高亚洲)

编辑:王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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