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找到了档案造假的“病根”,那么就需要标本兼治,方能药到病除。一方面,组织部门要本着“零容忍”的态度,对现有档案认真核查、严格规范、坚决纠正,如发现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让档案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另一方面,严把材料“入口关”,引入公示制度,把干部档案、履历“晒”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监督,让造假者的猫腻无处可藏。同时,要从源头上遏制干部档案造假现象,还需进一步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特别对“异常提拔”的干部要重点监控,避免关起门来选人、用人,为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
干部档案造假意味着对组织失信。党员干部决不能寄希望于通过档案造假给自己脸上“贴金”,否则终会害人害己。“心无私念天地宽”,党员干部只有强化自身的制度法规意识,让自己的“家底”清清白白,才能心地坦然、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