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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血铅超标 记过能否让官员长记性?

2015-02-19 17:20:32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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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晟达者

  湖南省纪委近日对涉6起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的7名干部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免职等处分。其中衡东县副县长夏长安因在“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月19日 新华网)

  此前有报道称,当地300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村民就怀疑与村口一家生产电锌的化工厂有关。然而,面对质疑,当地官员表示超标原因不能确定,嘴里咬铅笔“也可能超铅”,雷语一出,立马招来了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后来,衡东县成立了事件调查组,并对在治污工作中措施不力的三名干部实行了停职调查处理,如今,副县长也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了记过处分。

  当然,官方的态度确实值得赞一个,但是,事件到此却并没有结束,免职也好,记过也罢,真的能够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要知道,免职可谓是最常见的“处罚”措施,但凡某地出现了负面事件,有关部门第一反应大多是给予责任人免职处理,但殊不知“免职”本质只是一种组织措施,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纪律处分,但由于能给公众一种丢了“官帽”的表象,因此各地屡试不爽。

  再来看如此处分方式的本身属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受到警告或记过的,简单地说就是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提高工资待遇,换而言之原来干什么,现在还可以继续干什么。这对违规者而言几乎“不痛不痒”,因为最关键的“帽子”保住了,“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按理说,儿童铅超标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社会公布,可当地政府急于“护短”化工厂,让其媚富心态和GDP情结一览无余,只看重企业所带来的利益,而忽视企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不仅会走上“先发展、后治污”的老路,更会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心往“钱”看的发展方式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背道而驰,如此病态、畸形的发展观早该“刹车”了。

  执政一方,造福一方,如何在发展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如何促进当地经济的良性循环,如何构建适宜的产业构架,才是当地政府发展的题中之义,鼠目寸光、一味求快的发展只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如果病态政绩观不除,悲剧依旧还会上演,如此的话,免职几个干部、给领导记过不是显得既苍白又无力了吗?

编辑: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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