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不是不能报道,媒体追求发行量、收视率、点击量本无可厚非,但殊不知常常是如此高的曝光率和关注度,引发了公众对事件本身和当事人的兴趣,造就了无数明星前仆后继的低成本成名路。吸毒被抓之后的明星,知名度大增,比在影视剧中担任主角的曝光率还高,比花钱炒作的效果还好。另外,媒体在公众心目中一向是权威和强势的代名词,以镜头曝光明星狼狈被查或低头服软,无意中将明星置于了“弱势者”的地位,难免引发公众同情,出现有所妥协或无原则的“包容”倾向。无疑,这种社会处理的悖论,正在助长歪风邪气。
吸毒丑闻对艺人的“毁灭性打击”本在于公众的遗忘:自被处罚起,若能不在公开渠道被提及,其影响力自然会下降。如今,在媒体的过度热情和部分公众的好奇心共同作用下,情况有可能适得其反。因此,“遗忘式”的冷处理,或许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