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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铁笼沉尸案细节:1米8死者被塞进1米见方笼子

2015-02-12 12:52:09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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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当法警扯开外面罩着的编织袋,露出一只四方铁笼子,铁柱子已经锈成黄色。旁听席很多人都直起了身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不足1米见方的笼子,是如何装进一个身高1米8、体重200斤的成年男子的?

  随后当庭播放的水下打捞监控,更是触目惊心:在水下83米深处,被害男子张某的遗体如同婴儿般,紧紧蜷缩在不大的笼子里,双腿伸出。至此,这名44岁的内蒙古商人沉入湖底已长达28个月。

  为了这一刻,杭州下城公安分局的专案组已奋战900多天,实施了全国公安史上最艰难的深水打捞。

  这起情节无比曲折的命案,在杭州公安史上,甚至是全国公安史都将留下重重的一笔。时间回溯到2012年6月10日,因为巨额债务纠纷,44岁的内蒙古商人张某在杭州凤起路温德姆酒店被人接走,随后遭到近3个月非法拘禁,辗转永嘉、青田山区,最后惨遭杀害。

  2012年9月1日凌晨,向张的家人索债5000万元但不达数额后,犯罪嫌疑人温州籍“老大”胡某和手下,竟然将张老板装进铁笼,运至丽水青田北山大桥,推入水深百米的滩坑水库(本报曾报道)。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公开审理胡某等3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一案,这也是被害人张某的尸体被打捞上来取得鉴定意见后第一次开庭。

  面对公诉机关最新出示的铁证,52岁的嫌疑人胡某依旧拒不认罪,自始至终都咬定:他在桥头就把人释放了。而另两名嫌疑人终于承认,之前供述都是虚假的,张老板确实是被装进铁笼抛入水库中。

  讨债索要5000万元不成

  连人带铁笼推入百米深水库

  这起案子破获的过程扑朔迷离,一波三折。

  2012年6月11日清晨,杭州下城武林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男子说自己的老板张某,前一天下午从上海应邀来到杭州,在温德姆酒店与生意伙伴温州人胡某见面。随后,胡某把老板带离杭州后失联。直到深夜11点,胡某与手下人来电索要5000万赎金,以偿还双方之前的巨额债务。

  张老板是内蒙古人,在老家开办了大米加工厂、旅馆等多个实业。胡某是温州人,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早年曾当过出境偷渡中介,还从事高利贷放贷、网络赌博游戏等行业,并有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前科。

  2013年3月,警方发布红色通缉令跨境将犯罪嫌疑人胡某从泰国押解回国。公诉人说,在拘禁期间,张某屡被殴打,时间长达近三个月,最后失踪成谜。这期间,张某的妻子向胡某亲戚的账户,前后打入约620万元。

  胡某落网后,承认确实和手下非法拘禁过张老板,但之后将他释放了。当胡某的手下全部被抓后,此案的转机出现,他们说到,在胡某指令下,已把张老板装进铁笼推入滩坑水库。

  但要完善证据链,必须找到张老板的遗体。在近300个西湖大小、且深百米的水库里打捞一个人,极其艰难。经历过多次打捞失败,2014年10月20日,尸体搜寻工作被重启,先后出动水下机器人和国内顶级深水扫描设备。终于在2014年12月28日,北山大桥一侧水深80余米处,张的尸体及铁笼被成功搜索到,1月6日被害人张老板尸体及铁笼被成功起获。

  公诉人说,这个铁笼尺寸仅为60×70×70厘米,胡某等人生生将一个1米8的男子装进笼子,如同动物般对待。同时精心踩点,选择在青田滩坑水库作案。水库的北山大桥最高墩高116米,为我省第一,水库一带道路曲折,人迹罕至,然后在午夜时分,连人带铁笼抛入百米水中。足见作案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

  一个手下说没有推笼子

  一个手下说只碰了下油布

  杭州中院曾于2014年6月、8月、9月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在前三次审理中,几名手下称,将张老板带到北山大桥后,按照胡某指令将人释放了。

  昨天,在铁证面前,胡某依旧信誓旦旦:“我是想把张某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房子我也租好了,北山大桥开过去有点路的,是一个养鸡养鸭的农宅,但后来车子开到桥头,我就把张某放了,之后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直到此刻,你还坚持自己和打捞起来的尸体无关?”公诉人讯问。胡某两只手撑在被告席上,目光没有游移:“是的。”

  不过,胡某的两个手下改口了:“尸体之前没找到,我们有侥幸心理。”他们说,2012年8月31日晚6点,把吃好晚饭的张老板带下楼,让其坐入一个铁笼子,并拷上手铐,之后锁上铁笼子,塞入一辆奥迪越野车的后备厢。车子径直往水库开。开到半路车子爆胎,后来铁笼子转移上了一辆皮卡车,上面盖了一块油布。

  由另一辆小轿车带路,皮卡车开到了北山大桥,这个过程中,铁笼子掉入水库中。

  胡某的手下之一张某说——

  他开了另一辆车在皮卡车前面。“我就是拿掉了铁笼子上的油布,两个手指触到过铁笼。胡某把铁笼抬到桥栏杆上,说是吓唬他一下。但笼子怎么掉进水里,我不知道。”

  胡某的另一个手下金某说——

  当时他开皮卡车,胡某坐在后座。车开到北山大桥时,胡某让他停车,车停下时,并没有熄火也没拉手刹。按照他的说法,胡某和张某到皮卡车斗里,一左一右要把铁笼抬到桥栏杆,因为太重,就叫他来帮忙。

  因为没拉手刹,车子开始溜坡,他就回车里拉手刹,只听砰一声响,回头看连人带铁笼不见了。“我意识到,他们把笼子抬到桥栏上,是要杀了张老板。”

  “他们两个人,一个说没碰到笼子,一个说去拉手刹。张某有200斤,铁笼子也有七八十斤,我一个人能抬得动?所以,我根本没有推铁笼子下去,是把张某放了。”直到最后,胡某仍然做了这一番辩解。“你这是一面之词,是拒不认罪拒不悔罪的态度。”公诉人说。

  胡某辩护人提出死因不明

  如何能定故意杀人

  昨天,公诉机关还出示了一份法医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由于尸体在水中浸泡时间过长,高度腐败,不能明确是溺水身亡。最后结论是,死因不明。

  胡某的辩护人由此认为,对胡某指控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

  他认为,死因不明,则很难判断,张某在入水那一刻,甚至是被抬上桥栏杆那一刻的生死状态。

  “几个嫌疑人都说,在抬起铁笼的时刻,没有听见张某发出挣扎的声音,所以不排除是死后入水的可能。另外,张某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如果不及时服药也有可能死亡。”

  胡某的辩护人还提到,胡某非法拘禁张某只是为了讨债,当时张某家人已经报警,他没必要冒着风险故意杀人。

  “死因不明是法医秉持的审慎态度,因为尸体高度腐败组织缺损,所以没有办法检出溺亡的全部数据。而根据嫌疑人的供述,在开车到水库的途中,风吹起油布,被害人张某曾要求喝水,而且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也不会在短时间内突然暴亡。”公诉人反驳。

  昨天当庭受审的共有9人,其余6人都承认参与过拘禁被害人的行为。

  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至此,公诉人特别写了本案的启示,其中有一段发人深省——

  我们痛心地看到,法治的信仰被一些人赤裸践踏。

  本案系被告人胡某企图运用暴力解决经济纠纷而引发,最终恶化成故意杀人犯罪。

  米兰·昆德拉说过:“永远不要认为我们可以逃避,我们的每一步都决定着最后的结局,我们的脚正在走向自己选择的终点。”

  当三被告人把被害人装入铁笼的那一刻,当三被告人抬到栏杆的那一刻,当他们把铁笼抛入水库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把自己引向了今天这个不归的结局。

编辑:卢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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