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尚未进行的情况下,市纪委推行机关全员办案模式,让有查办案件职能的厅室如廉自办、执法室、纠风室、效能室、基层党风室、综合室、公开室参与办案。同时,加强指导和督导,按照规定对上挂锻炼办案人员进行年度调整,为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选派上挂锻炼人员12人,既解决了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不足问题,又加强了对基层纪委办案人员的培训力度。
案件审理是案件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此项工作必须有专职人员承担。市纪委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不得“兼职”其他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开发区纪委要有专职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确保审理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审理工作中。
以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201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纠“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干部的腐败问题。围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共查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6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纪律约束,要求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2014年五一、国庆前夕,市纪委领导带队,不打招呼,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两规”办案点进行检查,要求案件查办人员杜绝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办案安全。
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严把程序关,使查办案件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案件的影响,以制度规范办案工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查办人员严格约束、严格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早纠正,防止“灯下黑”,不给反腐败工作留下“软肋”,确保查办的每个案件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