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狗头金归属争议的实质是利益冲突
1月30日,新疆阿勒泰地区一位牧民捡到了一块重达7.85公斤重的狗头金。喜从天降,消息不胫而走,牧民家里更是门庭若市,大家争相来看这难得一见的宝贝。可是,那位牧民的高兴劲头还没有过,麻烦就来了。
牧民捡到狗头金一事经媒体报道之后,随即引发争议。正当网友热议这个金块会不会被国家收走之时,2月6日,清河县组织国土、矿产、公安等多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前往该牧民家调查。6日下午,@青河县文物局回应称:“我们看了,所捡物和文物无关,基本上可以确定不属于文物,只能说它是一种矿产。”
如果狗头金确属矿产,那么根据《矿产资源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牧民应该把它交给国家。这意味着,捡到狗头金的牧民只不过是做了一场黄粱美梦。陕西秦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伟斌指出:“天然的黄金属于国家贵重物品,是矿产资源的一种,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史律师称,牧民不仅不能自己保留捡到的金块,更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否则将涉嫌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