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该规定自3月1日施行。(2月4日 中国网信网)
我国接入国家互联网20年以来,互联网信息产业飞速发展,网民人数与日俱增,截至2014年底,全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了6.49亿,居世界第一位。巨大的网民群体,推动了网络信息化产业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产业中,以微博、微信、QQ等为代表的即时通讯,使庞大的手机网民群体,实现了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发布信息的实效。然而,这同样也滋生了网络谣言传播、暴力色情信息泛滥、反民族反社会信息散布等问题。为了规范和引导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为此,2014年2月27日,成立了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网络是一个自由王国,也应该是一个文明空间。国家加强对网络管理,是维护网络自由,确保网络安全的需要。国信办继规定实名制管理、净化网络空间之后,再次发布关于网络用户账号名称管理的规定,对当前网络用户账号存在的“十大乱象”首次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国家坚持依法办网、依法治网、依法管网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对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强制要求。
网络是一个自由世界,但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而只能是相对的,否则这种自由就会丧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范,必然无序,导致混乱。由于此前国家没有对网络用户账号和名称信息的规范,因而出现了网络账号的“十大乱象”。可见,国家就网络用户账号名称和信息内容进行规范,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网络用户帐号管理是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随着信息化的逐步推进,各政府机关纷纷推出了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很多重大决策信息都通过微博、微信等及时通讯平台发布,但一些不法之徒盗用、冒用官方名称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还有冒用企事业单位名称、报纸媒体名称、他人帐号名称,以及公然使用违背公序良俗的名称等现象,国家网信办总结概括为“十大乱象”。对待“十大乱象”要严厉打击取缔。《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使打击“十大乱象”实现了有法可依。
“打蛇打在七寸”。此次对互联网用户名称的管理规定,是遏制互联网虚假信息、非法信息、不良信息传播的“七寸之举”。出台帐号名称的管理规定,是对互联网信息化运行的再一次规范,是基于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做出的积极引导。规章制度的出台只是第一步,更需要广大网民和互联网企业的积极遵守。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规范帐号做起,净化网络环境。互联网企业要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坚守社会价值理念,对虚假名称帐号、非法名称帐号、不良名称帐号要及时整改注销,共同维护好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