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在其第16条中明确规定视力残疾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但是公共场所具体都包括哪些地方,并没有明确规定,视障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在一些场所被拒的情况仍旧屡见不鲜。中新网记者金硕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