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赫与张子萱偷情视频曝光
“洗白”手段值得商榷,事情可能“越洗越黑”
陕西九州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芊昨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解释:“离婚协议只能证明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达成共识,至于后来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了,还是有一方反悔、拒绝,这是从离婚协议中看不出来的。至于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方便表态,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单方面离婚。从这两位艺人曝光的两份材料,都不能作出已经离婚的结论。”
主动晒离婚协议的艺人,在娱乐圈很少见,而这种公关方式也并没有奏效。陈赫想用“我非婚内出轨”、“真爱不分对错”的方式“洗白”,换来的却是更多七嘴八舌的,诸如“消费婚姻”、“欺骗大众”等评论,以及网友们更为缜密的法律分析及扒皮。
天涯论坛上就有一则帖子,透过陈赫的离婚协议书照片,以及张子萱的离婚诉讼流程截屏八卦出更多时间细节:“2014年7月到10月这段时间,陈赫和张子萱在拍《医馆笑传》,拍摄期间就在跟老婆协议离婚。”而根据张子萱公布的离婚诉讼流程截屏中显示的案号“2014年三民初字第04407号”,网友分析,“案件可能在河北××法院审理,根据立案日期2014年9月15日判断张子萱起诉离婚时间是去年11月到12月期间。”
明星对绯闻、负面新闻的危机公关,李亚鹏(微博)、王菲和谢霆锋,杨树鹏(微博)和张歆艺(微博)都是最佳例子,过度曝光、过度辩解、过度找理由可能都只会让事情越描越黑,因此沉默是金,更有利于公众形象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