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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是领导手里的泥巴

2015-01-17 08:23:45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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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运喜

   今天下午某单位职代会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满心期待、翘首以盼的车补方案竟然没有被列入会议议程,令代表们大失所望。

  某领导为此作出的解释是,目前中央出台的车补方案和标准只在中央机关执行,尚未在地方推行,本省市目前也无相关政策规定,制订职工车补方案的条件、时机尚不成熟。某领导特别指出,领导之所以有车补,是因为领导享有特殊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意思是说,领导和职工是不一样的,领导是有特殊待遇的,是有特权的,职工没有。领导拿车补是应该的,职工不能有意见。并且强调,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职工群众的意见,副职领导自愿提出车补标准由每年四万五降到三万六,体现了领导的高风亮节,值得称赞。

  在此,笔者只想问一句:当初决定车改时,不是上面也没有相关政策么?为什么某单位要率先搞车补?为什么不等到政策下来后再改?难道仅仅是为了改革?车改后是否真的省了钱,减了员,其实还很难说!原来的公车确实卖了几台,但原来价值几十万的车卖了几个钱,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如此拍卖公车让单位损失了多少?你们计算过吗?原来的公车司机仍然都在,一个不少,反而更清闲了,个别司机甚至无所事事,工资奖金照拿,这也是省钱,减员?

  车改后,给每个副职领导补助每年四万五的标准是哪里来的?谁定的?政策依据在哪里?为什么关系领导切身利益的事情可以不按政策办事,不敢拿到职代会上审议?而关系职工基本福利的事情就一定要等政策下来?

  其实,中央的车补方案就是政策,并且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车补必须参照执行,标准上浮不能超过120%,边远贫困地区不能超过130%。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的车补标准:司局级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某单位副职领导(正处级)即使上浮120-130%,一年也最多一万五左右,与原来的四万五、现在的三万六相差有多少?这到底是在执行中央政策还是在违背中央政策?

  车补本来是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需要用车而给予的适当补助、补贴,只要有公务活动,只要是需要用车,就应该有车补。既然领导取消公车后有车补,为什么其他公务人员没有公车不发放车补?公平何在?正义何在?法理何在?

  总之,车补方案仅仅因为某领导个人意志而流产、取消,利益受损的是职工,领导车补照旧,不仅普通职工有意见,中层干部也不会满意。笔者在此郑重提醒一下某领导:政策是刚性的,是严肃的,是具有执行力的。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各项政策,维护中央政令统一,做到令行禁止,是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最高政治责任和组织原则,决不能搞选择执行,对自己有利的就传达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不传达甚至封锁,就不执行。一句话,政策不是你手里的泥巴,想圆就捏圆,想扁就捏扁,上级不会同意,群众不会答应。

编辑:王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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