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 取代大额补充险
起付标准
我省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医疗费用越多,大病险报销比例越高。
参保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1.8万元以上部分,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个人只负担一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参加大病保险报销后当次剩余费用不再重复参与累计报销。
我省各地城镇居民的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完全相同。
优点
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处长王雪辰表示,相比大额补充险,大病险优势更突出,将取代原来的大额补充险。
●大病险不用再缴费 大额补充保险中,城镇参保居民需要自己缴纳数十元的保险费。
●“门槛”降低 大额补充险是在医疗费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全省平均为8万元)以上部分才可进入报销范围,若达此限额,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3.5万~4万元,远高于大病保险的起付线1.8万元。
●待遇没降低 大额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约为60%,而大病险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在50%~70%之间浮动,医疗费用越多,大病险报销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