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我发协查通报,目的是把她逼出来。协查通报上王警官的手机号,其实是我的手机号……”常某说,2009年,他从河南某政法学校毕业,懂得警方协查通报的大概格式,便自己设计制作出“协查通报”,故意把该女子的照片放得很大,以便让人辨认。
昨天上午,网上或微信圈里纷纷转载或转发郑州警方的一则协查通报,称“金水区花园路北三环附近一住宅区发生一起重大入室盗窃案,经查看监控视频和采集现场指纹,确定为一26岁美女干的”,并刊出该女子的照片,还悬赏1万元,请知情者提供线索。(首席记者 胡巨阳)
然而,河南商报记者昨天下午从郑州警方处获得消息,该“协查通报”是假的,造假者已被郑州警方控制。
消息
网上发“协查通报”
昨天上午,河南一家网站上突然出现郑州警方的一则“协查通报”。因该“协查通报”的标题“26岁美女竟是入室盗窃犯,郑州警方发布协查通报”很抓人,很快被多家网站转载,并在微信好友圈里疯转。
该“协查通报”中说,2014年12月5日,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三环附近一住宅区发生一起重大入室盗窃案,经现场查看监控视频和采集现场指纹,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系张××,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对外发布协查通报。
“当天18点许,犯罪嫌疑人张××在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北三环附近入室盗窃他人财物20余万元后潜逃,藏匿于郑州市文化路陈寨村‘杨记拉面’附近的双龙宾馆602室。在潜逃5天后,犯罪嫌疑人于2014年12月9日18点左右从陇海路汽车站乘坐大巴离开郑州。后又在洛阳再次盗窃得手后失去踪迹……”
该“协查通报”中还列举了犯罪嫌疑人张××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面貌特征等详细信息。并称,悬赏1万元,让知情者或发现该女子下落者提供破案线索。
回应
郑州警方称该“协查通报”是假的
昨天15点,河南商报记者与该“协查通报”中涉及的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取得联系,该派出所一名负责人称:“经查,我们根本没发出这样的协查通报,辖区也没有这个案件。”
该负责人表示,“协查通报”中提及的“金水区花园路北三环附近”,就不是文化路派出所的辖区。根据警方的属地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民警不跨区办案。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金水区花园路北三环附近”,目前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管辖权归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
“我们没有发出这种协查通报,辖区也没有接到类似报警。”东风路派出所一名负责人称。
“既不是文化路派出所所发,也非东风路派出所所为,这个‘协查通报’明显是假的。”郑州警方一负责人说,而且,“协查通报”上的一些措辞很不严谨,“即使发协查通报,警方也不会连嫌犯的家属名字也上报。单凭这一点就能看出非警方所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