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曾获2007年城市小姐第6名的张璧妃,因与人夫发生婚外情,还说“犯女人都会犯的错”,台北“地检署”2012年11月28日依通奸罪起诉她,城市小姐选拔协会理事长张如君根据2007城市小姐选拔条例规定,除了将张璧妃的城市小姐头衔除名外,还要求她赔偿协会100万元。对此,张璧妃喊冤称通奸一事是被人设计。图为张璧妃昔日写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