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保护理念: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书写城镇化与历史文物共同发展的美好画卷
“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这句话,激发无数人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同时也戳中了一些地方城镇化发展的软肋。
古城风貌千篇一律、文物保护方式过于简单化、盲目恢复历史遗迹……在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加快的历史进程中,文物事业面临着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双重任务和挑战。
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着更深切的关注、更深入的思考——
2002年4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为《福州古厝》一书作序。他在序中写到:“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
习近平在《<福州古厝>序》中特别提出:“保护好古建筑有利于保存名城传统风貌和个性。现在许多城市在开发建设中,毁掉许多古建筑,搬来许多洋建筑,城市逐渐失去个性。在城市建设开发时,应注意吸收传统建筑的语言,这有利于保持城市的个性。”
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习近平就对一些地方将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对立起来的行为提出警示:“如果说以前无知情况下的不重视还可以原谅,那么现在有认识情况下的不重视,那就是意识问题、政绩观问题。”
2013年8月,在一份关于河北正定古城情况的报告上,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近年来正定古城保护工作。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秉持正确的古城保护理念,即切实保护好其历史文化价值。”
2013年11月,总书记对筹建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的报告作出批示强调,“修旧如旧,保留原貌,防止建设性破坏”。
2014年2月,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金名片,传承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的职责,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2014年9月,在一份关于中国建筑文化缺失的相关材料上,总书记批示指出,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让我们的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
这是对文物保护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对文物保护提出的更高要求。这些重要论断和要求,也成为我国开展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遵循。
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明确提出“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与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
2014年4月,中央有关部委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防灾安全保障、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在北京、在河南、在山东、在重庆、在山西……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断细化出台各项政策举措,在遵守文物保护基本原则和城镇化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探索着各具特色的文物保护和利用发展新模式。
——2014年6月,湖南省召开全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利用工作会议,宣布全面启动重点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工作。
——2014年12月,《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议通过。规划全面梳理市域范围内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提出真实性、整体性、活态保护、地域特色、适度利用等保护原则,为重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利用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
——山东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民众,如大运河申遗工程直接间接受益民众超过500万人,泰山、岱庙、颜庙等300多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成为重要的旅游观光目的地等。
——福州市近年来先后投入40多亿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工作,全面梳理老城的历史记忆、古城符号和福州元素,彰显古城风貌。时至今日,经过多年持续接力保护,福州古城“三山两塔一条街”总体格局,及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保存较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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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发展中保护,一幅城镇化与历史文物共同发展的美好画卷在神州大地徐徐展开。
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文物工作者共同努力下,我国文物事业必将拥有更美好的未来,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独特作用。(参与采写记者:徐扬、白林、王建、刘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