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但是三标不是大河筑路中标的吗?怎么他们来当项目经理呢?
陈东瑞:
这是一个合作关系,至于人家咋合作咱就不清楚了。
记者:
这种合作的话对于你们工程施工,会不会在工程款,或者工程的价位带来一些影响呢?
陈东瑞:
这个也有影响,经过部门也多,中间都有收入。这些人合作肯定有好处。
解说:
为什么会有这样复杂的合作呢?原来,业主单位宛达昕公司在招标时,就明确要求同一家企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因此一家企业要想承揽其他标段的工程,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所谓的合作。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8条明确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而这种所谓的“合作”实际上就是一种违法转包。而且一些施工队长反映,在这层往下,还有继续转包的现象。
工程三标段某施工队长A:
乱七八糟的,挂羊头卖狗肉,制度很不规范,几个私人老板在包。
工程三标段某施工队长B:
存在工程转包的问题,转包现象比较严重,各标情况不一样,至少转到一到两次。
解说:
一方面,交通部门下属的企业参与到非法转包的活动中去,监管也很难到位,另一方面,在已经出现资金短缺、质量低劣的情况时,当地还一味要求赶工期。
南阳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工作人员:
后来赶工期,一天花费他们说一天花1000万,你算算。
记者:
赶啥工期。
记者A:
赶工期,谁让它赶工期。
南阳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工作人员:
那不清楚。
记者:
那种路面怎么通车?
工程三标段某施工队长:
政府的原因,政府要保证全省每年要通车公里数,所以就临时先通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