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依法对新乡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孟钢等三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
据悉,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连子恒(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对西宁市青藏铁路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徐双永(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对新乡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孟钢(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上述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 刘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