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山大楼户外广告力争月底前拆除
本报报道的紫荆山立交桥周边的户外广告,紫荆山大楼和省教育厅旧址的广告牌还没有拆除。
按规定,各区(管委会)政府是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是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的执法主体。
“根据市城管局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紫荆山大楼上一共有9块户外广告需要拆除,这些广告由两个企业管理。办事处已经跟他们沟通过了,今天下午,我们将召集他们到办事处开会,尽量让他们自行拆除,因为他们的楼非常高,不配合的话就很难上去。”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张副主任说。
昨日18时左右,记者再次联系张副主任时,他说目前仍在督促紫荆山大楼自行拆除,“按上级要求争取月底前拆除”。
拆省教育厅旧址广告需要等通知
紫荆山立交桥向北不远处,紧挨花园路东侧的省教育厅旧址竖立着一排大型围挡广告牌,那里属于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辖区。
“按上级部门要求,我们辖区这次要拆除12块户外广告,现在已经拆除了3块,剩余9块争取月底前拆完。”昨日,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曹建刚说,关于教育厅旧址的户外广告,他们目前还没有收到上级部门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曹建刚说,他们的工作按照市里、区里指示走。昨日,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李涛说,违法户外广告都将逐步被拆除。
截至20日,已拆54处屋顶违法广告
近期,市政府成立了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城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据市、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排查,全市现有屋顶违法户外广告141处。 目前,各级部门都在努力与违法户外广告业主协调,争取他们自行拆除。截至12月20日,屋顶违法户外广告已拆除5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