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刚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曾经非常难管,仅东圃大马路就有2000多个走鬼档,仅去年下半年,车陂街道城管执法队就先后有近20名队员因摊贩暴力抗法而受伤。今年11月17日,车陂街在全省首创“公安+城管”为主的“天河车陂综合执法模式”。由于形成合力,短短一个月,执法效果立竿见影。(12月18日《新快报》)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城管执法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城市要发展、要创卫、要舒坦,离不开城管的艰辛付出;而部分底层民众要生存,就不得不靠摆地摊、游击性质地售货来换取口粮,就要面对城管的四处驱散。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采取“公安+城管”的执法模式,从目前执法效果来看,达到了预期,按当地官员的话来形容就是“以前走鬼和五类车赶不走,现在一看到执法车,就立马走掉了,这就是一个好的转变。”
走鬼不见了,城市街道干净了,城管也安全了,似乎一切都朝着当地政府预期目标发展。可我们仔细思量一下,总感觉哪儿不妥,不是吗?
公安,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队伍,其中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保护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安应属于全社会人民的公安,并不属于某个执法部门的附属物,更不可以成为城管执法的“帮凶”,否则公安的立场就变了,公安执法的意义就失去了。
“车陂模式”表面看上去整洁了街道,却无形中使法律的天平发生了倾斜,百姓看到的是“公安+城管”执法模式,这就好比各地强拆队伍中出现公安做“帮凶”一样,让百姓心生寒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作用,却存在着过度执法、滥用公权力的嫌疑,公安队伍在百姓心中的“公平、公正”形象也将大打折扣,而政府也很可能会因此走到民众的对立面。
城市要明朗,民众更要舒心,而城管与商贩的“游击战争”还将不断上演,如何既尊重法律尊严又维护民众权益,既还城市整洁又让小商贩们不再担惊受怕,恐怕不仅仅是“车陂模式”所能够彻底解决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度的加快,城市中出现的弱势群体也逐渐增加,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贫困线上,他们为了在城市里挣取一席这地、一块面包,担心受怕的又岂止是城管执法?政府部门要想真正使城市光鲜起来,光清除城市表面的“污垢”仅仅是治标之举,更应该深思治本之计方为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