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在昆明举行的2014年中国OPO联盟(昆明)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宣布,中国将在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这意味着今后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唯一渠道。
我国目前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在器官资源短缺,供求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取消死囚器官捐献,未来器官移植事业会向何处发展?对此问题,郑州晚报记者采访了器官移植相关专家。
郑州晚报记者
邢进 谷长乐
政策
明年起,人体器官来源只能采用公民捐献
12月3日上午9时,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教授在“2014年中国OPO联盟(昆明)研讨会”上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近年,为了打击人体器官买卖,规范器官移植,国务院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建立了依托计算机系统分配器官的捐献系统。
2013年2月,我国全面启动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原则。
2014年4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正式开通。
11月,黄洁夫在杭州举行的2014中国器官移植大会上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未来还将出台新政,对目前拥有器官移植资质的169家医院,如不开展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移植项目,将被吊销器官获取和移植资格;私下分配器官的医院,或使用国家器官共享系统以外来源器官开展移植手术的医生,也将被取消资格。同时,凡器官移植质量差、造成患者死亡的医院和违法买卖、私下为外国人移植器官的医生和医院,都将被吊销资格。
随着中国走向法治化的改革进程,器官移植事业走向法治化是大势所趋。
现状
中国器官捐献供需比较低,仅为1∶30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它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随着我国医学科技的发展,技术的提高,器官移植医疗技术在我国已很成熟,且移植成功率非常高,手术需求量激增。
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统计,截至2014年11月30日,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33400人,已见证成功捐献2686例,已救治器官衰竭患者7448名。
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共有169家拥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可以依法依规获取器官,并开展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的移植手术。目前河南省有6家医院具有器官移植资质,其中郑州市有2家。包括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济南军区第153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原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我国每年终末期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在30万左右,而器官移植手术每年只能完成11000例左右。
“西方发达国家器官捐献供需比为1∶3,我国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器官捐献供需比为1∶30。”郑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肝脏移植、肝胆胰腺外科主任陈国勇告诉记者,“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受此传统观念影响,中国人体器官移植供需比例失衡,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除此之外,器官捐献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也是一大制约因素。
专家
建议重新定义“死亡”,减少器官源浪费
“器官捐献来源方式分为三种,亲属捐赠、公民自愿捐赠和死囚捐赠,这三种方式都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对于取消死囚器官捐赠,陈国勇有着更为理性的观点,他认为,此次OPO联盟研讨会的成果主要目的就是堵死某些“私下分配、移植死囚器官”的行为,也是为了保护人权同国际接轨。“每个公民都有权选择器官捐赠与否,死囚同样也有这样的权利,如果是他们自愿捐赠的,为什么不能采用呢。”
此外,陈国勇认为,重新定义死亡,一样可以减少器官源“浪费”。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0条规定: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此条中“死亡”的含义不包括“脑死亡”。“30年过去了,我国认定‘死亡’的依据依然是心脏停跳、呼吸停止,这类法律的空白阻碍着一部分器官捐献,造成器官源的‘浪费’。”
据了解,脑死亡和植物人状态不一样,脑死亡患者只是在呼吸机的帮助下,维持着看似活着的状态,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永久丧失,100%无法恢复。由于没有脑死亡立法,我国器官供体质量远不如国外,其来源程序也在受干扰。如果能在法律上确认脑死亡,器官移植医学发展会更快,更多病人会受益。
目前,河南省、郑州市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条例法规加以保障。
Q 捐献器官如何分配?
A 器官捐献全国统一联网分配
Q 如何捐献器官遗体?
A 符合条件下只需填表签字即可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于素云表示,申请器官移植可到有资质的器官移植医院提交申请表,排队等候。目前河南省有6家医院具有器官移植资质,其中郑州市有2家。包括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济南军区第153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原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器官捐献协调员从捐献信息系统发现潜在捐献者,确定捐献后,捐献信息自动进入器官分配系统,通过计算机自动分配给最需要的患者,整个分配过程完全公开。器官分配系统主要以三个原则为基础:第一是病情原则,会做专业的器官评分,以保证分配给最需要的患者。第二是就近原则,比如在本市获取的器官,可能优先由本市各个移植医院来分配。第三个是年龄的原则,孩子要优先于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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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年满18周岁,愿意无偿捐献器官救治他人的,即可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表交给当地器官捐献管理机构,也可以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hina-organdonation.org.cn)。登记完成后,将获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卡,也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器官捐献志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