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今年32岁的王宗静是社旗县城郊乡何庙村人,原本在山西太原打工。今年10月29日,王宗静的丈夫小贾到工商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因为征信记录显示王宗静名下有笔30万元的贷款尚没有归还,她无法按揭贷款。王宗静听丈夫一说,大吃一惊,赶紧从山西太原辞工回乡。
当事人王宗静向记者投诉
记者 郭启朝 通讯员 屈连文 文图
本报南阳讯日前,社旗县城郊镇农民王宗静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冒名在该县城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30万元未还,导致自己购房时无法按揭贷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今年32岁的王宗静是社旗县城郊乡何庙村人,原本在山西太原打工。今年10月29日,王宗静的丈夫小贾到工商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因为征信记录显示王宗静名下有笔30万元的贷款尚没有归还,她无法按揭贷款。王宗静听丈夫一说,大吃一惊,赶紧从山西太原辞工回乡。
“我们没有去农村信用合作社贷过款,30万元的贷款从何而来?”王宗静气愤地说,通过办理按揭时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结果显示,这笔30万元贷款是2014年4月15日从社旗县城郊乡农村信用合作社贷出,贷款期限为1年,没有还款记录。于是他们找到社旗县城郊乡农村信用合作社。该信用社副主任张森接待了他们,承认这笔贷款是他经办的,谁用了这笔钱张森没有告诉他们,只是保证马上想办法还上贷款。过了几天,张森说这笔30万元的贷款已经还上了。
11月13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社旗县城郊农村信用合作社,没有见到一位当班领导。记者多次试图与该信用社主任侯继发(音)和副主任张森联系,但手机通着,无人接听。
11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社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文金端告诉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后,他向联社主要领导进行了回报并进行了初步调查。这笔30万元的贷款的确不是王宗静本人所贷,属于某些工作人员未按操作流程违规办理的贷款,该款项现在已经还上了,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针对部分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信用社将按照内部审查程序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向记者通报。
“30万元违规贷款不可能是一个信用社副主任所能办到的。”知情人士称,“信用社贷款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农民到信用社贷款除了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外,还需要本人到场照相、录像、签字,确认无误后才能发放;信用社主任审批权限为3万元,不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审批权限1万元;联社分管主任的审批权限为30万元以内。也就是说,王宗静名下的这笔30万元的贷款至少需要联社分管主任审批才能通过。”
发稿前,王宗静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再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显示30万元贷款仍然没有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