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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阻止、制服正在实施暴恐分子最高奖励100万

2014-09-10 12:00:17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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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即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各族群众对正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进行阻止、制服、扭送公安机关,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根据其发挥的作用,将可获得20万元至100万元的重奖。

  近日,乌鲁木齐市出台的《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为充分发挥各族群众在反恐维稳斗争中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工作体系,乌鲁木齐市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规定,奖励对象为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协助、参与防范打击和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人员。奖励内容主要包括举报以下情形线索:组织、领导、参加暴力恐怖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包庇、窝藏涉恐涉暴人员;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等物品;教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暴力恐怖袭击方法;制作、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制作、销售遮面罩袍等具有宗教极端标识的服饰和物品;组织、运送、协助涉恐涉暴人员偷越国(边)境;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各族群众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举后,登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官方网站(www.wlsga.gov.cn)举报;前往乌鲁木齐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所属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单位举报; 直接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通过邮递信件、发送短信、微博留言、微信参与等形式举报;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或方式举报。

  《办法》明确,对举报下列情形线索的,给予物质奖励:对正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进行阻止、制服、扭送公安机关,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根据其发挥的作用,给予20万~100万元奖励;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且能根据线索直接破获或预防重大暴力恐怖犯罪的,根据举报线索价值,给予10万~50万元奖励;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为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发挥重要作用的,根据举报线索价值,给予5万~20万元奖励;对参与协助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封堵、拦截、围捕、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根据其表现和发挥作用,给予1万~20万元奖励;对提供包庇、窝藏、帮助涉恐涉暴人员;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非法教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暴力恐怖袭击方法;组织、运送、协助涉恐涉暴人员偷越国(边)境等线索的,根据举报线索价值,给予1万~10万元奖励;对提供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网上非法煽动,非法制作、销售遮面罩袍等带有暴力恐怖或宗教极端标识的服饰、物品等线索的,根据举报线索价值,给予1000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区(县)两级人民政府承担。(记者 潘从武)

编辑:王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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