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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非营运车辆6年内免检 领取检验标志地点公布

2014-08-29 06:39:49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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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王译博 侯爱敏 通讯员 邢红军)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我市将严格落实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能够享受免检政策,同时公布了领取检验标志窗口和车辆上线检验机构(见附表)。

享受免检政策须符合条件

记者从交巡警支队了解到,关于6年内免检的实施时间,根据登记注册时间的不同,享受免检次数也不同:2012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适用免检,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此次免上线检验适用车型为: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6年内免检政策不适用以下范围:第一种是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第二种是属于免检范围内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两年上线检验1次。第三种是购车后长期未注册登记的不享受免检。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享受免检政策,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值得注意的是: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免检车辆每两年申领检验标志

对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虽然6年以内车辆免上线检测,但每两年要到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检测中心、车管所、车管所服务站、交警大队办事大厅等场所设立的检验标志核发窗口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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