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辣万象中原网> 新闻中心 > 热辣万象
注册登录

北京:八旬老太睡公厕近一周 否认女儿不孝(图)

2014-08-26 08:24:01来源:新京报
字号  

  8月25日,东四轿子胡同,当志愿者和记者都走了之后,剩下老人自己落寞地坐着。新京报实习生彭子洋摄

  原标题:八旬老太睡公厕近一周 否认女儿不孝

  新京报讯(记者 李禹潼)昨日凌晨零点左右,轿子胡同31号院外的窄巷子里,一位老人的影子被路灯拉长。街坊、邻居们都睡觉了,只有老人独自坐在台阶上,将身旁黑色塑料袋里的衣物一件件往外拿,然后分成两堆摞好。“昨天下雨,衣服都湿了,我拿出来看看,湿的明天挂起来晒晒”。

  此时,一辆晚归的电动车拐进巷子,老人将双腿向里缩了缩,又伸手拿开横在路中间的小扫帚,晚归者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

  据邻居们介绍,老人是胡同31号一间约4平米小屋的租客,约一周前,房东将小屋锁住,老人无处可去,晚上只能在公共厕所里过夜,至今未见子女前来将其接走。

  “等没什么人,就把被单铺厕所地上睡”

  “让老母亲住在公共厕所里好几天,子女也不来看,真是让人心寒”,近日,家住东城区轿子胡同的张女士半夜起来上厕所时,发现老人仰着头靠在坐便器后面的墙上,头发花白,脸色也不太好。“当时吓我一大跳,我说你怎么上这儿睡觉来了,她说门锁了,进不去了,我问你女儿呢,她说不知道”。

  昨天凌晨,老人依然以厕所为“家”。

  老人指指身后一个装着破被单的红色布袋,“等没什么人了,我就把被单铺在厕所地上,虽然厕所挺味儿的,但也能睡着”。

  房东租房仅口头协议,锁门因房租到期

  老人说,她叫王丽仙,北京人,今年79岁,丈夫早年去世,她育有三个女儿,目前均已退休。一家人早年住在北海北门附近,拆迁后分了楼房,但由于住不习惯,她才搬至平房继续居住。

  邻居介绍,王丽仙曾租住的那间小屋除了一张床,啥也没有。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老人租住的房屋前,大门紧锁,透过房屋一侧的小窗,记者看到屋内的确仅一张单人床,床体侧翻,此外,靠近屋门的地方还有一个自来水管。

  “没有上下水,上面开水龙头,下面就哗啦哗啦地流到地上”老人说,小房间的条件不太好,床是坏的,躺在上面特别不舒服。

  昨日21时30分左右,记者联系到王丽仙租住房屋的房东陈女士,陈女士说,她和老人的大女儿在北海附近锻炼时相识,二人以口头形式达成协议,没有纸质合同,租金约800元/每月。

  “老太太原来是和大女儿一起住,但因为总捡垃圾,还比较邋遢,听大女儿说,她那小区不让老人住了。”陈女士说,大女儿在租房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后经证实,除电话号码,其他联系方式并不真实。

  陈女士说,“这个月15日房租就到期,但我一直没联系到她女儿,加上邻居们意见非常大,我就干脆把门锁了。”

  老人随身揣着退休小女儿的护士证

  房东陈女士说,老人在北海摆了30多年地摊,在北海公园东门一带还挺“有名”。

  “大女儿王凤枝,二女儿王凤春,小女儿王红春是在医院工作,现在都退休了”,昨天凌晨,老人从内衣里掏出粉色的小包,里面装着小女儿的护士证和好心人送来的善款。

  当记者问王丽仙,女儿对她怎么样时,她说“还行吧,过年过节还能送东西。”

  家人

  老人否认三女儿因“房子”吵架

  与老人同住31号院的一名邻居介绍,老人是今年5月下旬搬进31号院的。“大女儿给租的房子”。

  “大女儿只来过一两次,有一次带着儿子,来看两眼就走了,没给母亲买点东西,也没说接老人回去”,多名邻居证实,3个多月来女儿探望的次数极少。

  昨天中午,老人二女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父亲2004年去世后,房本被大姐拿走,后来大姐把房子出租给他人,因此目前再没地方居住,“有时候大姐还打我母亲,我带母亲去过法院好几次,打算要回房子,但法院告知是公房,因此不受理。”

  昨日,记者多次拨通老人三女儿的电话,她说,“谁付的房钱找谁,找我干吗”,三女儿表示,如果要找大女儿,可联系派出所,当记者问及为何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王红春将电话挂断。记者多次拨打大女儿的电话,电话均显示暂停服务。

  不过,当被记者问到家里有没有因为房子吵架时,老人回答“没有”,而且当外人提及子女不好时,老人会马上为女儿维护。

  居委会

  不符合条件救助站无法接收老人

  昨日,隆福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老人入住不久就有居民反映,胡同内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都受影响。

  老人入住没几天,邻居发现,“一拉开屋门,剩饭剩菜的味儿,还有地上的屎尿味儿,特别大,我们都受不了,房东也来过,说过,但没用”,邻居说曾在半夜回家进院子时,不小心踩到老人扔出门外的屎。

  “开始我们还能联系上她的大女儿和小女儿,劝她们来把老人接回去照顾,但听说家里有矛盾,姐俩谁都没有出现。”工作人员表示,这次了解到老人被锁门外住公共厕所的消息后,居委会第一时间与其家人联系,但没人愿意将老人接走。“联系民政部门,由于老人有退休金、住房和监护人,不符合救助站的救助条件,因此也没办法接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在协调,联系其子女尽赡养义务。

  此外,两名邻居认为老太太住厕所可能是在“博同情”,称看到大女儿将一些好心人捐的钱取走。

  谁来维护老人权益?

  政府管理部门应给予帮助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老人无家可归,应该由其子女来履行赡养义务,照顾老人。如果子女不履行,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这过程中,居委会等政府管理部门应该给予相应的帮助和协调。

  就“拒租”的情况,尹富强表示,如在未到期前擅自锁门拒租,属违约行为,可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而如双方在签署租房协议的情况下,房东在房租到期后将房门关闭拿回房子,其行为并不违规。

编辑:卢迪
联系记者

相关报道

您还可以在这里关注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图片频道

什么不爽来吐槽下
新闻娱乐胡辣汤视频图片微中原我新闻心通桥郑州通房产教育汽车名企旅游县市区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