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新记者证
扫描二维码可核验
(上接一版)3.防伪油墨:光折射幻彩油墨、紫外荧光油墨、黑色红外透视油墨、红外激发荧光油墨、特征光谱油墨等三线防伪技术;
4.防伪装订线:紫外荧光防伪装订线;
5.二维码防伪:记者证信息页在照片下方首次使用了二维码设计,每个二维码包含有记者的职务身份信息,使用智能手机扫描即可核验记者身份真伪;
6.激光多页打孔编码:记者证内页首次采用激光多页打孔编码技术,对每一本记者证进行编码,一本一号无一重复。
问:怎样识别2014版新闻记者证?
答:识别2014版新闻记者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证件内页纸张采用藏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英文简称“SAPPRFT”标识的专用水印纸,在紫光灯下,纸张显示出暗含的有色荧光纤维,全埋安全线显示出红色荧光,并印有“PRESS CARD”字样。
二是证件内页竖版中国轮廓地图的红色五角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章和记者证核发专用章在紫光灯下均呈现出红色荧光。
三是记者证信息页还使用了凹印潜影技术,用手触摸有墨层厚度形成的棱线感觉,从45度角观看可见“SAPPRFT”标识。
四是记者证内页采用了激光多页打孔编码技术,对每一本记者证进行编码,编码一本一号,无一重复。
五是记者证信息页在照片下方首次使用了二维码设计,每个二维码包含有记者的职务身份信息,使用智能手机扫描即可核验记者身份真伪。
问:此次换发何时进行?申领了新版记者证后,旧证将如何处理?
答:全省新版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将于10月31日前全部结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通过中国记者网统一注销未换发的新闻记者证,旧版新闻记者证将全部作废。所有新闻记者申领了新版记者证后,均需将旧证交回各新闻机构,统一收回后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统一销毁。
问:哪些人员可以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
答:本次换发范围主要是两类采编人员:一是目前持有2009年版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二是已经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的采编人员。包括全省新闻性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中央新闻报刊单位驻豫记者站(分社)等单位的采编人员。
问: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换发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
答:首先要明确新闻采访工作是有效实现人民群众获取知情权的职务行为,因此,新闻记者证只发给新闻机构的专职采编人员。我们所说的新闻机构包括新闻类报社,新闻性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等。
要换发申领新版记者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已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属于换证人员;另一种情况是新办人员,新办人员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我们所说的“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指新闻采编人员与所属新闻机构签有合法劳动聘用合同;
(4)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免考条件;
(5)与所在新闻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问:持有旧版新闻记者证是否可以直接领取新版记者证?
答:记者证换发工作,实际上就是重新申报、重新审核、重新领取的过程,要在本单位报纸、期刊或者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且还要在网上通过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认定,并不是拿着老证直接领新证。
问:媒体能否给特约记者或兼职记者申领记者证?
答:这是不允许的。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不得申领新闻记者证:
(1)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2)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
(3)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4)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限制从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总局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各新闻单位结合本次换发工作,严格审核新闻记者证申请人资质,从严掌握新闻记者证发放范围,尤其不得为合并后局机关公务人员办证。
问:本次换发新闻记者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办理新闻记者证,需要提交以下8项材料:
(1)新闻单位的《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
(2)申领人的《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
(3)申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人的毕业证复印件;
(5)申领人的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是指《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播音员主持人证》中的任一种;
(6)申领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申领人的保密承诺书复印件(新增材料);
(8)申领人的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复印件(新增材料)。
以上材料须齐全准确,否则不予换发新闻记者证。
问:本次提交的材料新增了两项,请问为什么要新增?
答:对,主要是增加了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指新闻机构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劳动合同法》和《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新闻采编人员签订的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新增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就是要明确新闻采编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权利归属、使用规范和违约责任,要求新闻采编人员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未经本单位允许不得随意发布职务行为信息,不得利用职务行为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问:有的媒体记者没有新闻记者证也在采访,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答:未持证采访的违规现象确实存在,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媒体发行、经营人员违规从事采访活动,对此国家予以明令禁止,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严格管理。另一种情况是个别媒体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为新闻采编人员申领记者证,这不利于保护记者及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一直严格要求新闻媒体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新闻采编人员及时申领新闻记者证。今年还将进一步完善新闻记者证管理措施,继续坚持持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要求,规范新闻采访秩序,维护新闻机构、新闻从业者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制的采访证、工作证、介绍信一律不得作为新闻采访的凭证,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采访,并可以打省新闻出版局举报电话。
问:如何识别假记者证?基层单位和群众遇到持有假记者证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答:基层单位和群众若要核实记者证真伪,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新闻记者证:
一是网络查询。登录“中国记者网”,网站首页有新闻记者证查询栏目,在对话框中输入单位名称、记者姓名和验证码即可查询,如果输入的是有效信息,将会显示记者的单位、姓名、照片、性别、统一编号和新闻记者证样证及年检标签等详细信息,说明所查询的人是记者。如果查询的是无效证件,则会显示“没有找到您想要查询的内容……”等字样,说明所查询的人不是记者。
二是短信查询。全国移动手机用户编辑短信“CXXM记者姓名#单位名称”发送到10660840(查询全国新闻记者证),或发送记者姓名或记者证号到106573095999(查询省内新闻记者证),如果能收到包括记者姓名、性别、单位、统一编号、状态等在内的新闻记者证基本信息的即为真记者。
三是二维码查询。记者证信息页在照片下方首次使用了二维码设计,每个二维码包含有记者的职务身份信息,使用智能手机扫描即可核验记者身份真伪。
四是电话查询。社会各界群众可直接打电话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记者证核发办公室查询,查询电话:010-83138953,由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
如果发现持有假证采访的问题,应该及时向当地新闻出版部门举报,对于以假证搞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注意保存证据的同时,可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
问:能否介绍一下我省目前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答:目前,我省已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向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及全省各报刊社、中央新闻媒体驻豫记者站转发了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分工。结合河南实际,整个专项行动从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即: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媒体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媒体驻地方机构、人员新闻敲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网站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清查力度,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痛下决心、动真碰硬、严加整治、纯洁队伍,坚决刹住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歪风,推动全省上下形成健康有序的新闻传播氛围,以实际工作的成效取信于民。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公布了举报电话。省委宣传部、省扫黄办、省政府纠风办、省新闻出版局都通过省主要新闻媒体和河南政府网、河南报刊网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各省辖市局也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了省、市文广新局的新闻监督举报电话。二是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违法违规案件。省扫黄办、省新闻出版局安排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对受理的每个案件做到查准抓实。三是广泛利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通的新闻记者证查询系统(10660840)和我局与河南移动公司联合开发的手机记者查询系统(106573095999),方便社会群众对真假记者的查询和举报。四是做好新版记者证的换发审核工作,严格审核所有人员的申报材料,重点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学历证书、聘用合同、工作岗位等环节的审核,对填报虚假材料的考试未能通过且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
截至8月13日,省局2014年已受理涉嫌新闻敲诈、假新闻、非法出版和报刊违规等案件 34 起,其中依法查处了《河南青年报》违规案件,对报社给予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报社限期整改。依法查封取缔了“王银中假冒香港卫视驻郑州办事处名义骗取钱财案”。这些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在全省新闻界引起很大震动,对遏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发生、推动全省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突出专项行动工作重点,要求全省各新闻机构禁止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记者站负责人,禁止聘用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把好新闻采访关,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道,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把好报道审核关,禁止记者站和新闻记者私自设立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内参等刊发批评报道;把好经营活动关,禁止记者站和采编人员开办广告、发行、公关等各类公司,禁止记者站和记者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禁止向记者站和采编人员下达广告及发行等经营任务,禁止采编人员兼职从事关联交易。切实按照中央领导所强调的“治标治本一起抓、苍蝇老虎一起打”的要求,把案件查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行动中做到真打、狠打、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