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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网络推手受审画面曝光 曾炒红干露露

2014-08-15 09:21:58来源: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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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给红星美凯龙删帖要5万

    朝阳检察院指控称,2011年9月至11月,杨秀宇同红星美凯龙的关联公司签订公关合同,有偿删帖收费5万余元。针对辩护律师认为5万余元不只是删帖收入的辩护,公诉人称舆情监测的目的也是删帖,与删帖密不可分,故应算为非法经营收入。

    杨秀宇称,尔玛天仙公司在网上搜索关键词,发现红星美凯龙的负面新闻后,以日报、周报的形式告知自己,自己再告诉卢梅,联系相关网站编辑进行删帖删稿。杨秀宇承认自己删帖违法,其辩护律师作罪轻辩护。该律师称,杨秀宇不光进行了删除信息的行为,还有用正面信息或者其他信息覆盖、稀释负面信息的行为,这些行为不能都算在删帖这一违法行为里,检方应明确计算具体删帖数量。

    最后陈述

    杨秀宇:怎么判我都接受

    庭审快结束时,杨秀宇向法庭请求,可否多给他几分钟,让他说说心里话。

    首先感谢法庭给了我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在被捕近一年里,我每天都在反思,思考自己为何走到了这一步,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管教了解我的案情,从生活上思想上关心我。我一开始很困惑,真觉得我没有违法,没有犯罪,努力为自己找道德的支撑点。但随着一步步的教育,我真的深刻认识到错在哪里:错在制造了虚假信息,假的就是假的,到哪里都说不过去。

    我感谢律师站在我的角度为我辩护,但今天,我不想站在自己的角度辩护,我站在这里想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首先我的行为本身是一个虚假的制造信息的行为,而且我是以营利为目的。每个网民都是信息的消费者,社会需要一个真实的信息来构成,而我的行为的的确确给社会、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一个伤害。

    我曾经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策划人,但我忽略了创意必须是真实的。我希望将来我回归社会的时候一切以真实存在,我有一技之长为社会创造一些正能量的,有价值有意义的社会观。我希望回归社会,无论法庭怎么判我都会接受,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专家观点

    洪道德:有偿删帖明确入刑

    杨秀宇很困惑的是“做的本来是策划,是创意,结果却违法,成了非法经营”。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认为,检察机关不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控其犯了非法经营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是否犯了非法经营罪,要看杨秀宇是否在其公司的经营业务和范围内进行了经营活动。“如果你对外的一切活动都是公司行为,在公司的营业范围内为企业客户进行宣传推广,策划项目扭曲了、不真实了,应该受到的是工商处罚,而不是犯罪,但如果你的策划超出了经营的范围,滥用了经营权,虽然表面上看有依据,那就触碰了法律。”

    洪道德指出,当前,很多“网络公关公司”“网络推手”依靠“删帖”“发帖”获利。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该解释明确了有偿删帖可入非法经营罪。明确了此类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个人非法经营超过5万元,或非法所得超过2万元,单位非法经营超过15万元,或非法所得超过5万元者,都将定罪处罚。返回腾讯网首页>>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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