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当庭认罪 庭审未涉郭美美事件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实习记者金祎)昨日,因有偿删帖、有偿发布虚假信息而被指控犯非法经营罪的网络红人“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在朝阳法院受审。面对指控,杨秀宇全部认罪。同时受审的还有杨秀宇实际掌控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互动公司)两个公司,以及两公司高管卢梅。庭审持续了6个半小时。
昨天上午8时30分,杨秀宇、卢梅被押至法院,朝阳检察院检察官将该案109本卷宗搬至法庭。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到庭。杨秀宇及尔玛天仙公司均委托了两名辩护律师,尔玛互动公司和卢梅各委托了一名律师。
9时,法官宣布开庭。检方指控,自2008年至2013年间,尔玛天仙公司和尔玛互动公司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751400元。公诉人认为,尔玛天仙公司和尔玛互动公司通过互联网有偿删帖,并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有偿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杨秀宇作为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卢梅直接参与尔玛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均已触犯了《刑法》第225条第(四)项、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公诉人一一出示了证人证言、勘查笔录等证据,并当庭播放了“和尚船震门”事件的视频。公诉人与辩护律师们就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了两轮针锋相对的论辩。两公司的辩护律师作出无罪辩护,杨秀宇及卢梅的律师均作出了罪轻辩护。面对指控,杨秀宇同卢梅均认罪悔罪。
曾为两家公司注资并任股东的两名诉讼代表人均称从未涉及经营,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楚。
昨日庭审,杨秀宇的父母均未到庭旁听,几名前来旁听的家属一致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昨天庭审未涉及备受瞩目的郭美美、干露露和天仙妹妹等事件,公诉人员称,上述事件与该案所指控的非法经营罪无关。至于杨秀宇怎么炒作郭美美,其辩护律师称“现在还不便透露”。
昨天下午5时07分,法官宣布休庭,该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