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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飞”来横祸喜事变丧事 “沥青肇事”无人担责

2014-06-19 08:48:26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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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

桥梁护栏上,残存的疑为“肇事沥青块”的碎片

6月17日下午,记者随王少峰来到了事发地点。在现场,王少峰给记者指明了沥青块掉落的大致位置,这一位置位于高速超车道的正上方。

记者看到,这是一座横跨长济高速的过路天桥,桥梁很新,桥面十分干净,除了一些麦秸秆之外,再无他物。桥两侧安装的护栏高度不是很高,身高165cm的王少峰抬起手便可触碰到护栏顶端。桥梁护栏上有两块沥青碎片,王少峰告诉记者,它们与“肇事沥青块”材质相同,很有可能是它的一部分。桥面上,“禁止抛物”之类的提示清晰可见。

【说法】

A|管理部门:沥青块应是建桥时留下的“边角废料”

据介绍,事发后,来到现场的几家单位经过协商决定,暂由高速交警介入此事的调查。

李霞告诉记者,从事发到现在,为了父亲的事,她已经5次往返洛阳和新乡之间,但目前事情依旧没有明确的说法。

17日下午6点,记者与李霞一起来到了事故发生地高速公路的管理方,河南光彩新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简称光彩公司)。该公司一位负责道路养护工作的徐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光彩公司是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直管单位,对包括事发地在内的近50公里高速公路进行管理,事发地之上的那座天桥也是由该公司进行投资建设与管理维护,并且“肇事”的沥青块应该是修建这座桥梁时留下的“边角废料”。

该负责人认为光彩公司“没有责任”,公司只对高速路面平整、道路标示清晰进行负责,其他不属于公司应当负责的范围。对于天桥的护栏安装是否符合标准,该负责人称符合“国家标准”,但他对所谓“国家标准”也不了解,称“安装时监理公司没有提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

B|高速交警:刑警队认为不是刑事案,案件移交被拒

17日下午5时许,记者在长济高速新乡东站附近的高速交警大队,见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大队长李文山。“如果是交通事故,我们可以请医院来验尸,这样尸检报告很快就会出来。但是本着对家属负责的态度,我们不排除这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可能。有可能是有人把石头砸了下来,不管这个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所以我们请刑警队的法医来鉴定,但是他们的鉴定比较复杂,结果出来比较慢。希望家属能够理解。”李文山说,事发天桥两头有两个监控,我们进行了调查,发现案发时间段没有拉料车通过。

“掉落致人死亡的是沥青石子混合物,但我们现场查看,桥上没有脱落的地方。事发处高速公路的防护网,有一米九高,也没有发现破损。而且,那天是白天,视线比较好,没有发现可疑车辆,可以排除车辆抛洒的可能。”李文山说,“这个沥青块到底是从哪里过来的?这种情况之前没有遇到过,现在这个案子很棘手。所以现在我们已经把这个案件往上报了。”

“事发后,我们和延津县公安局接触了3次,但现在他们仍不接手,他们认为我们交警队不能说清楚这个沥青块到底是谁扔的。最后各方联合开了个会,新乡市公安局法制科认为案件还需侦查,下了一份《案件指定辖区管辖书》,上面也有局领导签字,还是要移交给他们的。”李文山说。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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