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那你到底有没有偏执型精神病?
吴春霞:公安机关和医院都没有给我做过鉴定,就说我是精神病,当时给我记录的症状是“乱跑,告状3年”。而且,当时医院在治疗了100多天之后在病历中记载,“建议进行司法鉴定”,这就说明医院根本不确定我到底有没有病,就给我治疗。现在我的官司胜诉了,他们认定我有病是违法的。
京华时报:你在精神病院待了132天,经历是怎么样的?
吴春霞:他们让我吃各种药,把我双眼蒙上,从我头顶直接刺入钢针,还要通电,每周三次,我越喊越证明我有精神病。我跟他们说我没有精神病,求他们放我回家,但是没有用。后来我就好几次自杀,他们终于叫家人接我回家。
京华时报: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如何走上维权之路?
吴春霞:出院后,我体重长了20 多斤,还得了高血压和高血脂,可能还丧失了生育能力。我觉得他们太欺负人了,这个事情让我无法忘记,决定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我就先后到纪委、到法院。最开始,我到川汇区法院起诉精神病医院、街道办事处、公安局都不给我立案。后来我又上周口市中院,中院指定沈丘县法院审理。总之谁违法我就要追究谁的责任,最后,我得到了应有的公正。
京华时报:现在的生活如何?
吴春霞:我没有了家庭,孩子也判给了丈夫,民事赔偿得到了10 多万,勉强还能维持生活。
京华时报: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吴春霞:下一步怎么走还没有想好,总之我想要重新走进生活,找个工作,个人的事情也要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