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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单亲妈妈控诉2岁女儿被强奸 嫌犯以猥亵罪获刑

2014-05-14 11:04:22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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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草莓”妈妈今天向记者证实,上述微博确实是自己所发,她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应以强奸罪起诉王延枝。她稍早前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去年9月28日就曾报案称女儿遭性侵,但直到10月15日,警方才对王延枝进行突审,两天后逮捕。据称,她曾明确告诉办案警察“小草莓”被多次强奸,但警方并未就此展开侦查,检察院也没有起诉。

  “小草莓”妈妈提出上诉理由包括: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中发生在公共场所、多次对受害人进行伤害没有认定;法院对被告人量刑不当,法院没有采纳受害人及检察院提供的量刑标准,有放纵犯罪嫌弃。她认为,本案中除了已经认定的罪名之外,还有强奸罪没有认定,被告人王延枝拒不赔偿经济损失,认罪态度不好,否认事实,应予严惩。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接受“小草莓”妈妈咨询的郑州律师张怡认为案件“疑点不少”:首先“小草莓”曾被强奸的情节,并没有被列入起诉内容中进行质证。“我问过她,她向我描述了被强奸的细节”;其次,“小草莓”未获分文赔偿。在去年桐柏县小学教师杨士付猥亵一二十名幼女案中,张怡曾和十几名律师为幼女们提供法律援助,成功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索赔100多万元。

  张怡还发现,“小草莓”妈妈因为没钱就申请了法律援助,其被指定的代理律师,与被告方之一的新华区教体局代理律师属同一家律师所,且到了二审阶段还如此。“这明显不妥。”北京律师王志荣认为,律师法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该规定完全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因为“代理协议都是跟律师事务所签的”。这属于法定禁止性规定,虽然是因为小草莓的妈妈坚持,但也不能改变其违法性。

  “小草莓”妈妈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由于原被告律师属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今天已与原律师解除合约,下一步准备到法院申请延期。目前还未确定新的代理律师,不过,打来电话的知名律师已经很多。由于牵涉到孩子,她不愿向记者提起过多细节。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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